民法典法律知识

地面施工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1-23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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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地面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处理方式是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法达成的可以选择走法律途径,到仲裁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起诉。

地面施工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一、地面施工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地面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处理方式是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当然也可以请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人民法院进行调解,通过调解也可以较为迅速的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施工工作应是在公共场所、道旁、通道等可能危及行人的场所进行。公共场所因为其特殊性,出入人员的广泛性,在这些场合施工,具有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危险的可能。

  2.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这与一般侵权行为不同,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施工人没有履行法定的警示,是导致侵权行为的根本原因。

  3.有损害事实的存在。遭受损害的是他人的人身或财产,但不包括施工人员自身受到的伤害,后者应通过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的法律加以调整,而不应适用特殊侵权行为法。

  4.施工人有过错。地面施工致人损害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即除非施工人能证明其已尽法定警示义务,主观上无过错,否则就应认定其有过错,应承担民事责任。

  5.有因果关系。是说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的行为,是产生损害后果的原因。

  三、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纠纷中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纠纷中诉讼时效是3年。该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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