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诉讼时效时间怎么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30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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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在法庭上的辩论焦点之一就有诉讼时效的确认。一般来说,任何民事案件都有诉讼时效,过了时效法律就不再对此项请求权提供保护,使得案件的追诉增加了困难。因此,对诉讼时效的计算十分重要,那么诉讼时效时间怎么算这一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诉讼时效时间怎么算

  一、诉讼时效时间怎么算

  (一)从已知或应知权利被侵害开始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诉讼时效计算相关的具体情形

  1、未定有清偿期的债权,自债权人请求时起算;定有清偿期的债权,自期限届满时起算。

  2、附停止条件的请求权,自条件成就之时起算,因为条件成就前,其权利尚属不可行使的期待权。

  3、损害赔偿请求权,应视请求权发生的事实性质而定:

  (1)对于因债务不履行而生的债权之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债务不履行时起算。

  (2)对于因人身受伤害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3)对于其他的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其时效期间应自权利人已知或应知其权利受损害及侵害人为谁时起计算。

  (三)特别情形诉讼时效的计算

  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3、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

  (一)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二)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三、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诉讼时效时间怎么算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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