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法定继承的开始时间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2-28 11:02
人浏览
导读:

法定继承的开始时间是从被继承人宣告死亡或推定死亡时开始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应当是均等的,如果存在对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法定继承的开始时间是多久

  一、法定继承的开始时间是多久

  法定继承的开始时间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法律快车提醒,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法定继承财产分割比例怎么分

  法定继承财产分割比例分配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哪些人可享有继承权,可作为遗产的继承人。我国民法典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

  1.配偶。

  2.子女。

  3.父母。

  4.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

  6.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儿媳和女婿是公婆和岳父母的姻亲,彼此不发生法律上的抚养、赡养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情况下,亦不产生继承权的问题。

  但为了鼓励那些照顾、赡养公婆和岳父母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和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从赡养的时间、内容等方面认定,主要指长期提供生活上的经济帮助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主要扶助。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