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担保的各种形式应如何适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1-12 15:02
人浏览
导读:

担保的各种形式适用是质押按照债务人将动产进行转移、抵押是债权人依法将财产进行折价出售予以受偿、保证是保证人在债务人无法履约时承担责任等。

担保的各种形式应如何适用

  一、担保的各种形式应如何适用

  担保的各种形式适用应按照以下方式:

  1.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可以质押的权利有: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汇票、支票、本票等。

  2.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4.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留置。留置权主要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债权。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合同中没有体现,一般是按照债务到期后6个月,如果在保证期间内,银行没有起诉贷款人,担保人免除责任,如果银行起诉贷款人,保证期限就会中断,就是说需要担保人共同承担责任并延长保证期限,如果合同表明,也要按合同走。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三、担保物权的实现途径

  法律快车提醒,担保物权的实现途径按照以下规定:

  1.公力救济,即担保物权的实现应采取公法上的方式,担保物权人实现担保物权之前通常需要获得法院或其他国家机关签发的裁判或决定,而不能私自实现担保物权;

  2.自力救济,即担保物权人可依据担保物权而自行决定担保物权的处分方式并予以实施,无需经由担保人同意,国家在通常情况下也不予强制干预。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