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男方婚前房产女方有份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1-12 11:10
0人浏览
导读:男方婚前房产女方没有份,对该财产有协议按照协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是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

  一、男方婚前房产女方有份吗

  男方婚前房产女方没有份。因为男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所购房产,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自然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在离婚时予以分割。但是如果男方在婚前购房,却在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的,因房产此时属于夫妻共同房产,所以妻子可以要求在离婚时对房产进行分割。

  二、离婚时哪些情况下可以多分财产

  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一方有过错,那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在离婚的时候转移财产或者隐匿财产,那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公证给一方吗

  法律快车提醒,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公证给一方。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向我提问获取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