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没有业委会谁来签物业服务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13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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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业委会可以代表业主签订合同,那么没有业委会谁来签物业服务合同?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没有业委会谁来签物业服务合同

  一、没有业委会谁来签物业服务合同

  没有业委会的,一般是由业主与物业签合同。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二、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怎么办

  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可以催缴。如果在合理的期限内,仍然不交物业费,此时物业可以将其起诉到人民法院。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业主可以要求换物业吗

  业主是可以要求换物业的。根据法律的规定,业主是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主体,也可以共同管理其他重大事项。而物业是为了业主服务的,他们之间就是委托于被委托的关系。所以业主是有权要求换物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第二百八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没有业委会谁来签物业服务合同、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怎么办等的全部内容,相信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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