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股权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1-15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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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股权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主要体现在质押权人可以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清偿、优先于后位的质押权人受偿等。股权质权人是不会转为股东身份的。

股权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股权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股权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质押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

  2.质押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押权人优先受偿;

  3.质押权人就出质股权所生孳息,有优先受偿权。

  二、股权质权人可以转成股东吗

  股权质押并没有改变原股东身份,不需要变更股东。法律快车提醒,只是股权质押后,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注明该股权经过质押了,存在权利限制。

  股权出质以后,不得转让。要使转让合法有效,必须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而且转让所得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因为虽然在出质以后,该出质的股权仍然是出质人所有,也只有出质人才能享有处分权,但是该出质的股权在出质后已经被质权人以登记形式占有,成为债权的担保,所以出质人的处分是受到限制的,如果未经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协商一致,出质人转让该出质股权的行为是无效的,如果给质权人造成损失,出质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三、股权质权人如何行权

  股权质押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就可以行使质押权,通过拍卖、折价等方式处理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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