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离婚要什么手续要带什么证件
离婚要办理的手续是由离婚夫妻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以及双方的离婚协议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对方的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离婚需要的证件是: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然后带上这些证件到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就会办理离婚登记。
二、离婚登记当天能办好吗
离婚证不是一天可以办好,如果是已经过了离婚冷静期的,离婚证一天能办下来;如果没有的,一天不能办下来。法律快车提醒,协议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好,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后,需要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当天发证。
三、离婚登记必须要调解吗
离婚登记不是必须要进行调解,协议离婚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离婚即可,不需要经过调解。但如果夫妻双方选择诉讼离婚,在法院受理后会先行调解。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