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书遗嘱是什么意思
代书遗嘱的意思是指被继承人代第三人代自已写遗嘱,代书遗嘱需要由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代书遗嘱可以让公证处公证吗
代写遗嘱到公证处见证是可以的,法律当中规定代书遗嘱,如果去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话,可以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规定公证处能代写遗嘱,另外,遗嘱的形式不是只有公证遗嘱一种形式。
法律快车提醒,如果老人能写字,自书遗嘱就可以了,要注意分别自己书写,亲笔签字,这就符合基本的有效条件了。为防止将来对老人状态有争议,可以在此基础上加上全程录像、由无利害关系的亲友、邻居见证立嘱过程。
三、代书遗嘱见证人的条件
代书遗嘱见证人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与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3.两个以上见证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