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吗
协议书符合规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法律快车提醒,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协议书成立需要盖章吗
不是。签字或加盖公章是合同成立的条件之一,但不是必须盖公章才能生效。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协议订立的原则是什么
合同的基本原则主要是: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权利滥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