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地役权能否单独转让或者抵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1-16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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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地役权不能单独转让或者抵押,在民法典当中已经明令禁止权利人单独转让地役权且不得单独抵押地役权,地役权在转让和抵押时,必须是与其他权利一并进行的。

地役权能否单独转让或者抵押

  一、地役权能否单独转让或者抵押

  设立地役权后,地役权不能单独于不动产进行转让或者设立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 【地役权的转让】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一条 【地役权的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二、地役权的性质是什么

  1.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

  2.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3.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

  (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4.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

  (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

  (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三、地役权转让有期限吗

  设定地役权,双方当事人要协商确定其期限,当事人对地役权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事后作出补充协议。法律快车提醒,设立地役权的双方当事人,如果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者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他们之间设立的地役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他们各自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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