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哪些情况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1-29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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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主要是男女双方当事人尚未对离婚事宜达成协商一致签署离婚协议书的,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一方或是双方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等等。

  一、哪些情况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的法定情况有:

  1.男女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男女有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离婚登记可以直接去现场办理么

  办理离婚当场不能办理。法律快车提醒,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法院当场调解离婚,当事人当场签收调解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应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可以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发给离婚证。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先调解,调解成功的,出具离婚调解书,无法调解,且双方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办离婚是否需要户口本

  需要。离婚需要准备的东西包括:

  1.本人的户口簿。如果没有户口簿,则需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

  3.结婚证。如果结婚证毁损或遗失,或一方因故强行收藏住结婚证,则需去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婚姻档案,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证明。

  4.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

  5.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

  6.《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处提供样本,可当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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