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童监护人的责任有哪些内容
儿童监护人的责任具有以下方面的内容:
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3.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
5.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7.代理未成年人进行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8.代理未成年人进行诉讼;
9.保证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共同居住;
12.公安机关汇报和请求帮助。
二、监护人可以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吗
可以的,监护人不一定有血缘。法律快车提醒,不是法定监护人,但是只要被监护人同意,经过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就可。一般监护人指定都是具有亲属关系的人员。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姐等。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等。
三、监护人在什么情况下能变更
可以的,监护人不一定有血缘。变更监护人的情况有:原监护人有严重伤害被监护人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