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分公司不能签订租赁合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16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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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那么分公司不能签订租赁合同吗?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分公司不能签订租赁合同吗

  一、分公司不能签订租赁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署租赁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二、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三、设立分公司应该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分公司不能签订租赁合同吗、设立分公司应该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等的全部内容,相信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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