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保管合同算什么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2-13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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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保管合同算实践合同,按照法律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或者无偿保管寄存人的物品,在保管合同签订后,寄存人将物品交付给保管人时,此时合同发生法律效力。

保管合同算什么合同

  一、保管合同算什么合同

  保管合同算实践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二、保管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保管合同违约责任是支付违约金或者是采取补救措施,以及继续履行合同等。一般说来,违约行为从属于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就包括民事违约和民事侵权两类。买卖合同是对缔约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义务;就应承担违约的法律后果,受损方有权提出损害补偿要求。但是,各国的法律或国际组织的文件对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对该后果的处理有不同的规定和解释。

  三、保管合同可以撤销吗

  可以。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没有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保管人也享有任意解除权;此种解除权属于法定的任意解除权。如合同中有关于解除权的约定,则约定的解除权事由发生,解除权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法律快车提醒,如果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法定解除事由,解除权人也有权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九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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