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人是谁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人是处于不利地位的合同当事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合同撤销后需要怎么处理
合同撤销后需要处理方式是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所谓返还财产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以后,对其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经接受对方交付的财产则负有返还对方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合同的撤销权除斥期间
法律快车提醒,合同的撤销权除斥期间是一年。一般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因重大误解而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如果当事人受胁迫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