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2-07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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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需要满足的条件是租赁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租赁的房子被拆迁改建的、房屋被毁损的、房屋闲置等。房屋租赁合同若是存在法定撤销事由的可以依法撤销。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除改建。

  3.房屋毁损。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

  6.当事人协商终止。

  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使用房屋。如果承租人严重违反合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擅自转租、转让、分租、出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

  (2)任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受损;

  (3)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4)无故拖欠房租达6个月以上。

  二、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存在重大误解、胁迫、欺诈、显失公平的可以撤销。法律快车提醒,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撤销后,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一方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怎么赔偿

  房屋租赁一方终止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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