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2-13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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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限制条件是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无法交付给收房人或者会导致收房人无法使用。出卖人因为迟延交付或者收房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购房款。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限制条件是: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仍未履行等。

  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诉讼时效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是有诉讼时效,是三年,从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提醒,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赔偿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双方应当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自身的义务,除损害赔偿外守约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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