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被撤销后能否主张违约责任
合同被撤销后不能同时主张违约责任,合同撤销后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过错造成的,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民法典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有什么
1.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2.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数据、相关文件、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进度,应承担如约支付报酬的违约责任。
3.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接受受托方的工作成果逾期两个月,应承担支付受托人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4.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地点支付受托人报酬逾期达两个月,应承担归还工作成果、支付报酬、赔偿损失的责任。
5.未按合同约定接受工作成果逾期达六个月,应支付受托人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
6.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三、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只能二选一吗
当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发生竞合时,按照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进行主张。法律快车提醒,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构成违约时,同时该违约行为还造成对方当事人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发生请求权的竞合,此时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享有请求权的选择自由,其可以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请求违约方承当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是不能向对方同时主张两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