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涉外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2-22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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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涉外诉讼离婚的程序是当事人携带好相关资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便予以受理,并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再开庭审理。

  一、涉外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涉外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1.撰写离婚起诉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2.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法院审查起诉材料,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会立案;

  4.法院开庭前三天通知诉讼当事人开庭时和地点;

  5.参加庭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二、诉讼离婚的材料

  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家暴、出轨、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

  如果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一般要是三到六个月的时间才会判决离婚。法律快车提醒,若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此种情况下只能在判决之后的六个月再次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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