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代位继承什么情形下发生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1-20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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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代位继承发生的情形包括没有遗嘱继承、遗赠继承的情况下,子女作为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会发生代位继承,由被继承人的孙辈继承,孙辈只能继承原来的继承人的份额。

  一、代位继承什么情形下发生的

  代位继承在以下情形下发生的:

  1.被代位继承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养子女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

  3.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继承份额;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二、代位继承可以放弃吗

  代位继承可以放弃。有代位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继承的。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也可以选择放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代位继承承担债务吗

  法律快车提醒,代位继承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他们的债务。无论是哪一种继承方式,除了继承财产权益,被继承人的合法债务也应当要承担,但是偿还的范围仅限于遗产的实际价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应当以他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则不在此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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