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原告应该收集哪些证据
离婚时原告应该收集以下方面的证据:
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暴力行为、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5.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二、起诉离婚可以找律师全权代理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不可以让律师全权代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不到场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证明本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否则法院仍会开庭,对于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起诉离婚证件丢失怎么办
证件丢失了起诉离婚的方式: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前往结婚登记的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法律快车提醒,然后再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