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证能否增加共有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18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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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土地使用证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一种法律凭证。没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则不完整,在房地产的转让中实际土地使用部分则会没有法律效力。那么土地使用证能否增加共有人呢?下面就和法律快车的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知识吧,欢迎阅读。

土地使用证能否增加共有人


  一、土地使用证能否增加共有人

  可以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一)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

  (二)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涉及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四)社团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农民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二)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只能由村集体成员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在乡政府规划中,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征用,土地性质才能由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区别是什么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房产证是证明房屋合法的依据,土地证是证明土地合法的依据,二者证明主体不一样。因此,土地使用证是关于你用地合不合法的证明,房产证是关于你房子的合法性证明;通常来说有土地使用证,地上有房子但没有房产证也是能赔的,当然这个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土地使用证能否增加共有人的全部内容,现在我们知道土地使用证是可以增加共有人的,以及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内容,并且和房产证有一定得区别。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将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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