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所有权转移怎么判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13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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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可以发生转移的,发生转移后原所有权人就没有所有权了。但转移的判定容易有纠纷。那么,所有权转移怎么判断?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所有权转移怎么判断

一、所有权转移怎么判断

所有权的转移是指义务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于权利人的行为。

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注意:对于航空器、船舶、车辆,它们属于动产,但因其价值较大,可移动,故法律对其所有权转移做出了登记的规定,如车辆,以登记为权利公示方法,其所有权就不能随交付而转移,必须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

动产均以交付而获得所有权,而车辆等特殊动产因登记而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二、所有权交付转移的方式

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即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

2、观念交付。观念交付又分为三种:(1)拟制交付。即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的交付方式。标的物的单证,即物权凭证,包括仓单、提单等。(2)简易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3)占有改定。即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使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的交付方式。我国《民法典》未确认这种交付方式,这里仅作学理探讨。我国《民法典》分别于第226、227、228条确认了现实交付、指示交付与简易交付三种交付方式。

3、现实交付依交货方式的不同,可以再分为三种情形:(1)送货上门。即由出卖人送运货物到买受人处,此时货交买受人处才算完成交付。(2)上门提货。即由买受人到出卖人处取走货物,此时货物运出出卖人处即算完成交付。(3)代办托运。即由出卖人代理买受人与承运人订立运送合同,买受人承担运费的交付方式。此时出卖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即算完成交付。

三、所有权的定义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产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是:产权是一个较大的概念,产权包括所有权。房地产所有权只是房地产产权中主要的一种。

以上就是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所有权转移怎么判断”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所有权的转移是将一个物品转移到另一个人手中,而原来的物品持有人的所有权失效,所以所有权的转移一定要谨慎,不能出差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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