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拆了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06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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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拆迁是常有的事情,一般情况下自己家所有的房屋被拆了,房屋所有人自然会得到相应的征收补偿款,但有时候房屋的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时,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拆了怎么办?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了解一下吧。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拆了怎么办

  一、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拆了怎么办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拆了,使用权人不能直接要求征收补偿款,只能跟房屋所有人进行协商,可以让房屋所有人赔偿他的损失。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房屋拆迁是由征收人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房屋拆迁会造成使用权灭失,造成一定的损失,这是房屋使用权人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可以按原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合同中未明确表明的事宜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屋所有人赔偿他的损失。

  二、房屋的使用权与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占有、管理、使用、处置所有的房屋,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并且排除他人的权利。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

       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利用及有限占有权。通过房屋租赁或借用实现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是房屋所有权四项权能基本之一。

  三、购买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有什么危害

  (1)权益无法保障。仅仅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但是交易过程存在很大的风险,购房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购买者只能享受到房屋居住使用上的权益,一但遇到房屋拆迁、回收,将面临房财两空的囧境,无法得到法律上的保障,房产证是个人拥有房产的凭证。

  (2)户口问题。购房者购买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是不能办理入户的,因此也就无法解决购房者的户口问题。对方如果不迁移户口或采取种种方式拖延为了拿到全额房款,即使购房者已经入住进去了,但是由于目前的户主不同意,购房者也无法将户口迁移进来。

  (3)必须全款买房。由于没有产权,这类房屋不能到银行进行贷款,购买这类房屋必须全款付清,购买压力可能会比较大。

  房子一旦被拆了只有房屋使用权的当事人可以找房屋所有人协商赔偿损失,如果双方没有协商一致,房屋使用权人可以前往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问题。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关于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拆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惑,欢迎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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