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宅基地收回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05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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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宅基地是可以收回的,对于宅基地我们只是享有房屋的权利。那么,宅基地收回的条件是什么?宅基地收回有什么补偿?宅基地收回流程是什么?接下来,关于宅基地收回条件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宅基地收回条件

  一、宅基地收回条件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比如你建的房子倒塌两年后,没有重建,集体应回收你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想继续使用,符合条件可以重新申请。

  另外,如果申请的宅基地已满两年却没建房,也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土地登记。想建房子的时候,要再重新申请宅基地。所以宅基地申请了一定要快点建房子。

  2、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比如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移居境外后,就没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但是原来在农村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依然受法律保护。所以你可以一直使用房屋,直到房子自然损坏,但没有重建的权利。

  3、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确定农村居民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二、宅基地收回有补偿吗

  一般情况下,国家收回的宅基地是有补偿的,但得看是什么情况,如果说耕地撂荒很多年或者是一户多宅、违建、非法买卖等情况的,那在收回时是没有补偿的,比如因公共利益需要而征收的就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三、宅基地收回流程是什么

  1、村委会提出收回申请

  2、乡镇政府意见

  3、国土局组织听证后出具意见

  4、附听证纪要报市政府,市政府出具审批意见

  5、以政府名义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通知,当事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国土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由政府进行注销登记。

  6、接到通知三十日内未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注销土地登记。

  7、未交回《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公告废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宅基地收回条件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空置的或者房屋坍塌的可以收回宅基地,如果收回宅基地使得使用权人权利受损应当补偿。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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