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适用恢复原状的物权保护方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0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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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恢复原状是指要求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国采取措施使受到其不法行为损害的有关事物或局势恢复到该不法行为实施以前的状态的责任形式。那么适用恢复原状的物权保护方法是什么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适用恢复原状的物权保护方法

  一、适用恢复原状的物权保护方法

  恢复原状属于物权的保护方法之一。广义的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例如通过消除影响使被侵害的名誉权得到恢复。狭义的恢复原状是指将损害的财产修复,即通过修理恢复财产原有的状态。恢复原状的适用以须有修复的可能与必要为前提,如玉碎即不能适用此种责任形式。恢复原状在不同的场合适用具有不同的内涵。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二、物权保护的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是什么

  财产损害赔偿的原则是全部的赔偿原则,如果对一般的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就违背了全部赔偿原则,也违背了损害赔偿的填补损害性质,对受害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具体适用的场合,既包括侵占财产,了包括损坏财产;既包括侵害生产经营中的财产,也包括侵害未处于生产、经营状态但可在应用于生产、经营产生利润的财产;既包括侵害种类物,也包括侵害特定物,因此,适用财产间接损失赔偿,并不绝对在于侵权行为的方式和侵害对象的种类,而是在于侵害的对象因侵权行为而使受害人的可得利益丧失。只有掌握这一最基本的标准,才能准确地确定间接损失赔偿的场合。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三、物上请求权的行使是怎样的

  物上请求权的行使,不必非得依诉讼的方式进行,也可以依意思表示的方式为之:物权受到妨害后,物权人可以直接请求侵害人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包括请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

  物权人直接向侵害人提出物上请求权是一种自我保护措施,是物上请求权实现的有效途径。实践中,大部分妨害物权行使的行为,都是在侵害人应物权人的请求停止妨害行为而使物权恢复完全的支配状态的情况下了结的。尤其是在情况紧急、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的情况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物权人直接采取一定的自我保护措施,有利于避免或减轻自己财产遭受的损害。

  物权人在其权利受到妨害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其物权的存在或采取其他的保护措施。实践中一般都是物权人在直接向侵害人提出请求未得结果,仍不能实现和保护其权利时,才依法请求法院裁判,责令侵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同时就是对侵害人的民事制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适用恢复原状的物权保护方法的相关知识,恢复原状属于物权的保护方法之一,恢复原状在不同的场合适用具有不同的内涵。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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