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头遗嘱怎样才能生效
口头遗嘱需要满足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才能生效。
(一)形式要件
1、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口头遗嘱见证人条件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实质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以摇头、点头或手势形成的“口头遗嘱”有效吗
如果遗嘱人采用了书面或录音形式所立的遗嘱则不是口头遗嘱。
在司法实践中常会遇到针对旁人的提问遗嘱人所作的摇头或者点头的表示,或者是以手势的形式来表达意思的情况。
这种表示是否应认定为口头遗嘱存有争议,如将点头摇头和手势这种表示认定为口头遗嘱,此观点显然不符合我国继承法的立法原意。
因为遗嘱人用点头或者摇头的方式表示其意思时,是必须借助他人的提问行为才能完成,这并不完全是遗嘱人自己的意思表示,极易曲解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而使用手势的方式表达意思时,由于不同的人对同一手势的理解也有不同,也容易产生歧义。
同时,点头、摇头和手势均没有以语言表达方式表示其意思,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口述的形式。
三、无效的口头遗嘱包括哪些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
5、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对此种遗嘱须在扣除应当保留的份额后按照遗嘱分配遗产。
口头遗嘱需要满足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才能生效。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口头遗嘱怎样才能生效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