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如何证明出租人同意装修装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02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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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如果承租人对于房屋装饰不满意可以与出租人协商重新装修,但是如果出现了纠纷,就需要证明出租人已经同意装修。那么,如何证明出租人同意装修装饰?接下来,关于如何证明出租人同意装修装饰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如何证明出租人同意装修装饰

  一、如何证明出租人同意装修装饰

  在日常生活中,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出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口头、电话等多种同意的表现形式。但如果承租人向出租人表明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征求出租人的同意,出租人未明确表态,此时应如何认定呢?

  如果承租人虽未对装饰装修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已经表明其已同意装饰装修的,可以直接认定出租人对装饰装修已经默示同意。至于出租人的同意是事先同意还是事后追认则在所不问,现以两个典型情形加以说明:

  1、出租人虽未明确,但有证据证明其曾前往装饰装修现场了解情况,并发表如何装饰装修的意见,事后对此也未提出反对意见。

  2、出租人虽未明确表态,但根据双方约定的房屋出租用途及出租房屋的现状,可以推知承租人必定进行装修才能达到租赁目的。如租赁毛坯房开酒店、宾馆,出租人应该知道必须要装修,据此应推定出出租人已经默示同意装修。

  反之,如果出租人知道承租人有装饰装修行为后,未明确表示意见且无任何行为足以表明其已接受的,就不能认为出租人已经默示表示同意。

  二、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有哪些义务

  1、依约定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的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如果未依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使租赁物受到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作为租赁物的占有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承租人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通知义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应及时通知出租人的情况时,承租人有及时通知的义务。

  (2)对于保存行为的容忍义务:出租人为保存租赁物所进行的必要行为,承租人不得拒绝。

  3、不作为义务

  (1)不得随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在租赁物行增设他物。

  (2)不得随意转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24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支付租金

  5、返还租赁物

  三、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擅自装修怎么办

  承租人擅自装修,可能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如何证明出租人同意装修装饰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虽未明确,但有证据证明房东在行为上有支持的,算作同意。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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