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拒不返还质押物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10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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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那么拒不返还质押物怎么办?质押合同分主合同吗?被司法查封的债权能否质押?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拒不返还质押物怎么办

  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提存的程序:

  (一)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

  (二)债务人提交提存物;

  (三)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

  (四)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

  二、质押合同分主合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主债权有质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是主合同,质押合同是从合同,主债权合同有效的,质押合同才有效。

  三、被司法查封的债权能否质押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查封冻结财产,财产被查封冻结后,一般由法院负责保管。财产已经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财产的所有人不能用查封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担保。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拒不返还质押物怎么办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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