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浮动抵押权诉讼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1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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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浮动抵押权时抵押权的一种形式,浮动抵押权中的标的物的价值是动态变化的。因为标的物的价值不定,所以浮动抵押在现实运用中会出现许多问题。那么,浮动抵押权诉讼期限是什么?这个问题大多数人还不太了解,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浮动抵押诉讼期限的相关知识。
浮动抵押权诉讼期限

一、浮动抵押权诉讼期限

浮动抵押权的诉讼期限在主债权诉讼期限内。

二、动产浮动抵押权的特点

与动产抵押权相比,动产浮动抵押权具有以下特点:

1、主体的特定性。抵押人限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未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不能设立此种抵押权。

2、担保财产的集合性。动产浮动抵押是一物一权原则的例外,其抵押财产是经营者所有的集合动产,包括经营者现有或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3、抵押财产的不特定性。

(1)动产浮动抵押设立之初,抵押财产并未特定,包括“现有”和“将有”的财;

(2)抵押财产具有变动性,即抵押财产的范围、价值都处于变动之中(不断地买进卖出)。

三、浮动抵押权的生效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浮动抵押权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该条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浮动抵押的登记部门和登记地点。浮动抵押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抵押登记地点为抵押人住所地,而不是担保法中的(企业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财产所在地。

2、浮动抵押权的效力。物权法规定浮动抵押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浮动抵押权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而是在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合同生效后,即使当事人没有办理登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仍然可以就实现抵押权的价款优先受偿。但是办理不办理登记的后果是不同的。如果未办理登记,抵押人以该财产再次设定抵押权,而后位抵押权人进行了抵押登记,那么,在实现抵押权时,后位抵押权人可以优于前位未登记的抵押权人受偿。为了切实保障自己债权的实现,浮动抵押权人应首选抵押登记。

3、对正常经营活动的买受人的保护。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的浮动抵押权诉讼期限的主要内容。浮动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具有担保物权的从属性,所以浮动抵押权的诉讼期限在主债权诉讼期限内。如果您还有问题的话,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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