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事故失踪多久可以宣告死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1 16:17
人浏览
导读:

都说世事无常,在日常生活当中,意外的发生虽然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真的发生之后还是需要积极进行应对的,在事故当中很有可能出现失踪者,而对于失踪者的财产以及相关的义务都还是需要进行分配和承担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事故失踪多久可以宣告死亡?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法律知识。

事故失踪多久可以宣告死亡

  一、事故失踪多久可以宣告死亡

  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被宣告死亡的人死亡日期的规则如下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宣告死亡的目的并不是要绝对地消灭或剥夺被宣告死亡人的主体资格。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可能并未死亡,只是在法律上被宣告死亡;如果在其被宣告死亡但并未死亡的期间,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旧发生法律效力。

  二、宣告死亡申请人范围

  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主体。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是,为了确保各方当事人权益的平衡保护,对于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申请人通过申请宣告失踪足以保护其权利,其申请宣告死亡违背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关于不得滥用民事权利的规定的,不予支持。

  三、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的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新判决后,被撤销死亡宣告的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关系依照下列方法处理:首先,其因宣告死亡而消灭的人身关系,有条件恢复的,可以恢复。被撤销死亡宣告的公民的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其配偶已再婚,或者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子女被他人收养,死亡宣告被撤销后,被撤销死亡宣告的公民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当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其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公民有权请求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以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财产的,除应当返还原物及孳息外,还应当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解答的事故失踪多久可以宣告死亡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被申请人失踪的状态持续四年或者意外事件当中的失踪人失踪满两年的,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以上的建议可以进行参考,如实际发生了纠纷,欢迎大家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