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功能
功能导航
[民法典]仓单性质和转让
第九百一十条:【仓单性质和转让】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仓单质押的合法性
2022-04-15次阅读
仓单质押是否要背书才告质权成立?仓单质押的作用
2022-07-21次阅读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当前30,764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