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起诉离婚的材料有:
1、本人身份证;
2、结婚证;
3、对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对方身份证复印件或当地派出所提供的户籍信息);
4、孩子的出生证明;
5、如果有财产的,还要提供财产证明;
6、民事起诉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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