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税务律师文集

个税-年终汇算风险不可忽视
殷新财律师
人看过
个税-年终汇算风险不可忽视
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分析
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分析如何认定善意取得?(1)、民法意义上的善意取得所谓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的动产占有人让与动产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若受让人占有时出
殷新财律师
人看过
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分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法律分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析1、如何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2010年第587号)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
殷新财律师
人看过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法律分析
逃税罪的法律分析
逃税罪法律分析一、概念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
殷新财律师
人看过
逃税罪的法律分析
南京税务律师
我们的税法服务:●税务合规咨询●公司纳税筹划●税务纠纷解决●转移定价●高管、股东及其他个人法律及税务服务包括不限于:●日常税务与法律咨询●税务与法律培训及最新政
李涵律师
人看过
南京税务律师
股权转让的税收及风险问题
从2012年1月1日起,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应每月交换信息,包括股权转让在内的资本交易税收是这几年税务征管和稽查的工作重点。有些股东甚至被
李涵律师
人看过
股权转让的税收及风险问题
财税律师的综合作用
在现代企业运营中,越来越多地出现多部门多学科交叉的情况,比如投资一个新产品项目,就涉及到法律风险管理及合规性,纳税筹划,新建还是并购的战略分析,财务融资,投资成
李涵律师
人看过
财税律师的综合作用
法律知识
最新咨询
最新问答
朋友跟我借钱买东西,我没同意借钱,但我用自己的钱给他买给他,写借条时的借款方式是什么
别人借钱可以按照以下要点写借据:1、标题为“借据”;2、正文内容主要为借款人、出借人、借款的金额、期限、还款期限以及利息等内容。3、借款人签字、按手印,并填写日期。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吃了冰淇淋是过期的
法律分析:过期食品不赔偿,可以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予以投诉。消费者购买了过期食品,属于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消费者可去投诉。具体投诉方法可以灵活选择,既可以拨打电话12331投诉,也可以网上投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去物流公司找工作,被骗买了一辆高价车,车还没上牌,贷款以经下来了,五月一号贷款就下来了
这个就很难了,除非多收费可以退一点,买车和贷款,没法弄哦
叶清风律师 叶清风律师
人看过
开刀后营养费怎算
您好,我是执业律师,您是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您这个描述的不是很清晰。需要了解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周于炜律师 周于炜律师
人看过
请问自杀死亡的社会保障能退吗?
人死后社保退的方式: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全部返回。社会保险支付丧葬费、抚恤费。需要的手续:经办人的身份证、死者身份证、火化证、死亡证明,经办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名义股东的风险是什么
名义股东的风险主要在于可能承担实际出资人未履行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若实际出资人未出资,公司债权人可要求名义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外,代持股协议若无效,名义股东也需承担法律后果。因此,作为名义股东,应充分了解并评估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术后脑出血是医院的责任吗?
医疗事故后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生一般不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