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诈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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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叶清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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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88号1号楼7层江苏华才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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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李天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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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余联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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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2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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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问答
银行卡被南京公安冻结说是涉嫌诈骗,但是我又有赌博,然后是涉案好像没办法解释
警方目前是有定罪名吗
张律师,我前段时间建钢构房,找了南京一家公司,现在被骗,请教怎么维权
您好,就该问题我与您致电
南京文交所的钱被骗
一、钱被骗了怎么办1、钱被骗后可以保留相关证据报警处理。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诈骗案会有留案底吗诈骗案会有留案底。一般诈骗两千元就可以立案,只要立案经过司法判决就有案底。数额须达到两千元以上。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南京中科筑工合同同诈骗怎么办
你好,合同诈骗,建议报警处理。
如何报警立案南京中科建筑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可以直接报警,能否立案,由公安机关根据合同诈骗罪这一罪名的构成要件决定。合同诈骗的概念及法律法规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根据规定,合同诈骗罪是发生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犯罪,合同也是涉及经济贸易活动的合同,比如普通的借贷合同则不属于合同诈骗罪范畴的合同。普通诈骗罪的管辖属于刑侦部门,不属于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办案人需要根据犯罪数额到派出所、分局刑警大队报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如何报警立案南京中科建筑工程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一般都需要去公安局的经侦大队报案。公安机关在接到相关报警、举报,认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符合立案条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受害人可以向当地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督促公安机关立案。合同诈骗罪是指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南京中科筑工轻钢别墅合同诈骗害得我苦不堪言
属于合同诈骗的,应该及时报警处理
我建房被南京中科筑工轻钢别墅装配式建房被骗62万元!房子没有建好!
您好,建议您这边尽快走诉讼程序
农村人建房被南京中科装配筑造工程有限公司诈骗如何报警立案
您好!建议您直接报警处理或者起诉
南京中科筑工合同诈骗
遇到合同诈骗,要尽快保存和收集证据,然后向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南京中科建筑合同诈骗被南京中科基础设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套路
合同诈骗需要到合同所在地报案。合同诈骗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应当先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报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法院判决。 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可以公诉转自诉,受害人直接到法院起诉。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南京中科基建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对南京中科建筑合同诈骗进行了套路
提供证据起诉解决
南京中科筑工合同诈骗被南京中科基建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套路了
合同诈骗必须到合同所在地报案。合同诈骗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应当先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由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报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法院判决。 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可以公诉转自诉,就是受害人直接到法院起诉。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合同诈骗有以下表现形式: 1、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 2、重操旧业者多屡骗不爽; 3、运用见证手法骗取信任; 4、冒用他人名义实施诈骗; 5、伪造担保票据非法获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南京诈骗金额达到多少可以立案,多少可以判刑?
因各省市对诈骗罪的立案量刑标准不同,具体量刑请参照犯罪地的立案量刑标准。
如何惩罚南京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既遂的处罚量刑为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何惩处南京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1、一般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处罚:行为人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我是南京公司涉嫌诈骗的公司经理,想问一下是否符合缓刑条件
公司诈骗从犯只要满足缓刑的条件,是可以申请适用缓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南京XX筑工合同诈骗!
公司涉嫌诈骗员工举报手段: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可以去劳动局进行投诉,要求其进行仲裁;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到当地法院起诉;无论什么行为,均可到当地公安局进行报案或投诉解决;其他。<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br/>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br/>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br/>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br/>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br/>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儿子在南京被人诈骗了,已经报案,不知道警察会不会管
警察会管关于网络诈骗的报警,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畴。法律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在南京被骗了一千可以立案吗?
被骗1000元一般情形下是不可以立案的,因为诈骗罪属于数额犯,需要诈骗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公安机关才会依法立案。依据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属于诈骗罪当中数额较大的情形。 因此,被骗3000元以上的,公安机关机会依法立案。<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br/>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