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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方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怎么办
  拆迁方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诉讼期间还可以要求法院进行执行。提起诉讼的起诉状要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以及其他的内容。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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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条款主要有哪些内容
  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条款主要有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拆迁房屋的房屋面积、拆迁房屋的补偿条款等等。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包括了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结合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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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何种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拆迁协议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是,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签订协议的主体不合法;拆迁人没有办理相关拆迁手续的;一方拆迁当事人通过欺诈、胁迫方式,使得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形下签订的协议;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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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怎么签的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方法是在签订的过程中,当事人要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是否明确;是否约定了约定违约责任等。只有全面审核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那么才会减少因拆迁而发生纠纷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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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协议签订后不给怎么办
  拆迁赔偿协议签订后不给不得对房屋进行拆迁,支付补偿款后才能进行拆迁工作。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这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就就被征收土地的面积、价格及补偿款的履行方式等民事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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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协议签订后不给怎么办
我是徐州沛县鹿楼镇的合格幼儿园,拆迁标准是不是与民房一样?有没有其它补助?
征地补偿全国各地的规定是不同的,要以当地省级政府发布的标准为依据。幼儿园比民房补偿价格高,如果补偿数额过低,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维权。
沛县拆迁费与安置费是、多少呢
由于经济水平不同,各个地方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的您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查询地方征收补偿方案。方案里有对地方拆迁补偿标准的详细规定。总的来说是要按照同类经济作物或建筑物的市场价值进行补偿的。其基本原则是要保障被征收人的补偿利益不低于原有生活水平。如果补偿过低,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方式进行救济。由于您的问题过于简单,不能给您全面而准确的答复,详情咨询可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给予您回复
我是江苏徐州沛县杨屯的我们这边的拆迁一平才赔36块钱是不是有点少了
建议咨询当地的县级土管部门。
徐州改造房屋如何给补偿
【法律分析】 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关于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是这样规定的:如果是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另外还设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因此补偿金额不会太低。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徐州拆迁可以怎么算赔偿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并不固定,也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涉及到市场价格、政策等诸多因素。当然,最好与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额,以免引起赔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当地人均收入增长速度,每2至3年调整一次征地补偿标准,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政策,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房的计算依据也不同。 有的是按住房面积计算的,有的是按人口计算的,有的是按户口计算的,有的是面积加人头或面积加户口的组合。因此,补偿问题主要取决于拆迁项目制定的具体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徐州改造房屋怎么样算补偿
法律分析: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徐州拆迁可以怎样计算安置费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徐州拆迁可以怎样算安置费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房屋拆迁补偿价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徐州改造房屋可以怎么算赔偿
有赔偿。具体标准是,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徐州征收可以怎么计算安置费
安置补助费的相关条例是:安置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沛县有一套商品房一套拆迁房需要交税吗?
回迁房买卖要交税。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营业税(卖方):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您好:我想问问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农村独生子女拆迁有什么补偿!
以征地拆迁补偿条例作为依据。建议聘请专业人士介入案件或者直接联系咨询。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盼你采纳为最佳答案!
你好,我想咨询徐州沛县老家拆迁是怎么赔偿,
根据盐城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执行。
2013年上半年,由于修建高速公路导致拆迁,徐州市沛县农村征地拆迁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 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 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 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
2018沛县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沛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的方式包括:实行货币补偿、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沛县修建二级公路拆迁补偿标准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我们在江苏徐州沛县的镇区,我们的拆迁补偿和过度费用标准如何?
租赁房屋拆迁补偿: 第一,搬迁补助费。 按照建筑面积或合作规定进行计算。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包括:设备搬迁,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第二,停产停业损失(主要针对的是经营性用房)。 按照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用。
您好我就是沛县县里棚户区拆迁的被拆迁人旧宅是爸爸妈妈修建的房屋他有彻底的支配权吗
棚户区改造中,关于拆迁补偿如果被拆迁人选择第一种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的补贴金额则指的是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乘以增加比率。如果房屋面积小于25㎡增加比率为40%;大于或等于25㎡、小于33㎡的为35%;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45㎡以上的范围一般在20%-25%之间。 若被拆迁人选择第二种棚户区房屋改造拆迁房屋回迁安置的,则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就近上靠标准户型安置,实行“拆一还一”不找差价;若被安置的拆迁面 积大于被改造的房屋面积则要增加相应的多余面积金额,产权归交纳增加面积款人所有面积安置房屋的,超过标准户型建筑的,按照该项目的商品房销售价格结算相 应金额。
我们在江苏省徐州市沛县。这里的拆迁补偿和超额费用标准是什么?
1、房屋拆迁除了房屋拆迁补偿款外,一般还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社会保障费用等费用。    2、房屋拆迁补偿款要看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婚前个人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归个人所有。    3、对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是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征地安置费和土地补偿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中有关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