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债权债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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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律师问答
高利贷欠款引发诉讼如何妥善应对
  高利贷欠款引发诉讼妥善应对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与原告协商,请求原告撤销起诉;或者积极应诉,签收法院送达的文书之后,提交答辩状,并收集证据,然后按时参加开庭。
#高利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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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共同债务离婚应如何处理的
  夫妻婚后共同债务离婚的处理方式是,一般先确认债务的性质,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处理;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清偿;如果财产不足清偿的,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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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薪不给怎么办有效的方法是什么
  公司欠薪不给有效的方法是,当事人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经投诉后没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讨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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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时间是什么时候
  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时间是6月中旬,国家助学金贷款还款方式是可以用支付宝的方式还款,也可以使用银行卡的方式还款。国家助学金贷款的利息计算一般是依照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的。
#助学贷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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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欠工人工资怎么处理
  老板欠工人工资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经投诉后没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资拖欠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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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贷款办理费用和办理流程有哪些
办理公积金贷款银行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这个是合法的。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规定: 1、保险或担保费:纯公积金贷款为,贷款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组合贷款为,房款总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2、契税:房款总额× 1.5%; 3、抵押登记费:贷款额× 1.5%;最多不超过200元; 4、工本费:商品房为,纯公积金贷款160元,组合贷款170元,其他为,纯公积金贷款80元,组合贷款为90元,产权共有的另加10元; 5、代办费:纯公积金贷款为200元,组合贷款为250元; 6、维修基金:建筑面积×40元/平米; 7、测量费:建筑面积× 0.19元/平米。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个人和个人之间的贷款需要纳税吗?
法律分析:不需要纳税,个人与个人之间借款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不需要纳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常规贷款,如何取消合同
法律分析:申请取消:A、部分贷款机构风控制度很宽松,所以就算签订了合同也可以选择不贷,但是要看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违约责任没有规定这一点的话,那么可以申请不贷,联系客服尽快取消贷款就可以了。B、只要是正规的贷款合同,都具备法律效力,所以一旦签订了合同,就必须按合同约定办事。基本上大部分的贷款都规定了,不允许随便取消贷款,所以借款人强行要取消的话,可能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这里提供一个办法,就是签订了合同以后,等待款项到账,申请提前结清,部分机构不用缴纳手续费,只需要支付一天的利息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1、对方欠钱不还是可以报警的,但是公安机关处理的一般是治安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因此当事人可以采用协商、诉讼、申请仲裁等方式来解决欠钱不还这一民事纠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我借一万,一年利息两千算高利贷吗
一般高利贷的年利率在36%以上,借款100元,一年要支出36元以上的利息。个别的利率可达100%—200%。我国历史上高利贷年利一般都达100%,而且是“利滚利”,即借款100元一年后要还200元,如果到期不能归还,第二年要还400元,第三年就是800元。高利贷信用之所以有这样高的利息,是由当时的经济条件决定的。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受法律保护,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还写了欠条就是不给,该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的方法有:1、首先你可以向欠钱人催要欠款,并且录音或录像,以此取得相应的证据,2、你也可以找你们都熟悉的人参与催款,以便以后做证人;3、催款后仍不给,则可以凭借欠条和录音录像等证据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债权。等等。
后子公司资不抵债无力偿还,最后由谁来偿还。
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如今我欠别人钱,对方可以申请拍卖我的房子吗?
可以起诉,但能否执行房产得看对方情况
执行期间,是否可以向被告要钱?
看看具体情况才能看到
我不想要钱。法院能直接执行失信人名单吗?
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吧
但是在成都买房用的商业贷款,想转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
法律分析:根据成都相关的政策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是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在成都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房产抵押贷款条件: 贷款条件:(1)有合法的身份;(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5)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但在成都买房的商业贷款,想要转为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可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但是在成都买房用的商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才能转化为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1、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1、购房合同原件; 2、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 3、法律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 5、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6、户口簿原件; 7、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 8、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成都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根据成都相关的政策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是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成都按揭贷款,一年贷款期限下调了多少个百分点
贷款利率调整后原房贷计算方法如下: 如果是提前部分还款或银行房贷利率调整带来的月供变化,自银行调息后到当年年底月供不会变,银行会根据次年的1月1日当天的房贷利率(也就是最新的利率)结合贷款人的剩余贷款本金金额和剩余的还款年限,重新计算月供,到下一年月供就会有相应的变化了。 存贷款基准利率是央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给商业银行的贷款指导性利率,是央行用于调节社会经济和金融体系运转的货币政策之一。 银行业上浮比例的明确,并不是以签署按揭贷款合同书的_间为标准,只是以具体的放款_间为标准,一旦放款,事后除非是中央银行调节基准年利率,不然你的贷款年利率不容易再产生变化了。 法律依据: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要有一定的缴存公积金年限等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根据成都相关的政策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是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成都购买一手房,属于首套住房。商业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结合个人和房屋情况综合考虑
如何提取所有公积金,提前偿还成都XX的住房贷款
公积金贷款提取如下: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提交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证明,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扣款协议后开立账户,经贷款行同意支用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