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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是不是会继承给子女
  债务是不会继承给子女,需要由债务人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等。债务继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继承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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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是不是会继承给子女
胎儿能否享有遗产继承权
  胎儿一般是不享有遗产继承权,遗产分割是需要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遗产继承权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财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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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能否享有遗产继承权
何时应该放弃继承权人
  应该放弃继承权人的时间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决定的。放弃继承权不一定需要公证书,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而决定的,需要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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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应该放弃继承权人
放弃继承是不是可以不赡养老人了
  放弃继承不可以不赡养老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可知,放弃继承要符合的要件是:当事人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需要是真实等等。
#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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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是不是可以不赡养老人了
遗嘱继承是否有特定的时间限制
  遗嘱继承没有特定的时间限制,但是遗嘱继承纠纷会受到三年民事诉讼时效的限制。在司法实践当中,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如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仅为被继承人的近亲属。
#遗嘱继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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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是否有特定的时间限制
浦口区拆迁遗产继承纠纷
通常去拆迁办明确遗产权属后依法继承
南京东方非遗案已宣判五年,退赔何时了?
你好,可以向当地承办案件的相关国家机关询问,
南京地区房产买卖与直系亲属赠予分别要交多少税?
直系亲属房产赠与交易要交的税是:1.房管局评估价0.5%的印花税;2.房管局评估价3%的契税;3.房管局评估价2%的赠与公证费;4.赠与手续费;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南京地区买卖与直系亲属赠予分别要交多少税费?
办理赠予需要交税。如果是赠与给直系亲属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但免缴印花税和契税;如果是赠与给直系亲属以外的人的,则一般不免缴印花税和契税。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律师您好,我是石河子的,现在在南京照顾重病的父亲
你好,是有什么问题,关于遗嘱还是遗产
请问我老公在南京那边服刑像这种情况好不好离婚
可以在原告本地起诉离婚
兄弟姐妹有相互继承权吗
兄妹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就可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儿子去世以后,儿媳妇有权继承公婆的遗产吗
法律分析: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遗产,但是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如果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还有退休职工婚后按回族下葬的抚恤金和丧葬费吗?
由于每个企业退休人员的情况各有不同,还有我们不同地区领取标准也各有差异,一般丧葬费是生前领取3到6个月左右的养老金,而一次性抚恤金是10到2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除此之外,企业职工去世以后还要进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给到家属。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遗产还债有没有先扣除丧葬费的法律法规?
遗产还债一般不能先扣除垫付的丧葬费,丧葬费是继承人需要承担的义务,应当由继承人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怎么解决
遇见遗产继承权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各个继承人自行协商; 2、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南京房产继承过户费怎么算的
继承房产过户费用可通过如下方式予以计算:1、涉及到继承的公证费一般为80元/单,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法律依据:继承房产过户费用可通过如下方式予以计算:1、涉及到继承的公证费一般为80元/单,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南京继承房产纠纷律师费要多少
房产继承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因此,律师在房产继承案件中的收费是按照民事案件收费的标准进行收费。具体律师费用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决定,一般需要根据案件标的、复杂程度以及所处地域等因素进行考虑。 <br /> 法律依据:<br />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br />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br />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br />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br />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南京房产继承纠纷委托律师得多少钱
房产继承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因此,律师在房产继承案件中的收费是按照民事案件收费的标准进行收费。具体律师费用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决定,一般需要根据案件标的、复杂程度以及所处地域等因素进行考虑。 <br /> 法律依据:<br />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br />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br />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br />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br />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您好!南京有没有老人生病独生子女陪护假?
法律分析: 中国多地立法明确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福建、湖北、黑龙江、广西、海南、重庆六个省区市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法规中规定了独生子女护理假。法律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老年人患病住院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赡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给予赡养人陪护时间;赡养人为独生子女的,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二十日的陪护假。
南京涉外房产遗嘱纠纷委托律师得多少钱
关于律师代写遗嘱多少钱,每个地方的收费是不一样的,若是要律师代写的话,一般是几百块钱,律师遗嘱见证需要一般一千元起步。具体要多少钱还得看当地的律所收费标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律师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标的大小、律师专业职务等级、委托人指定等情况,在收费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计算收费数额。 应委托人的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供《收费说明》,写明委托事项,收费金额,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如今南京房产继承公证处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
可以具体向公证处询问一下
现在南京房地产继承公证处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吗?
你好,你可以向公证处申请
现在南京房地产继承公证处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吗?
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约定抚养权的书面协议、孩子的出生证明是办理孩子抚养权公证手续需要的证件,然后双方当事人亲自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之后取得公证书。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南京涉外房产遗嘱纠纷找律师怎么收费
房产继承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因此,律师在房产继承案件中的收费是按照民事案件收费的标准进行收费。具体律师费用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决定,一般需要根据案件标的、复杂程度以及所处地域等因素进行考虑。 <br /> 法律依据:<br />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br />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br />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br />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br />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