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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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律师问答
我想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实施条例第51条全部内容,环岛车道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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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搞土地确权,我老婆孩子户口都是村里的,到哪反应这个问题?
你好,土地确权登记的范围有两种,一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一种是土地使用权的登记,主要是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你好 我的土地上没有盖房子, 没有问过我, 现在房子里住着人, 怎样他们会出去,
你可以向村委会或居委会反映相关情况
拆迁违章建筑能得到赔偿吗
违章建筑在拆迁补偿中不能获得补偿。违章建筑是没有获得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所建筑的,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是不能进行补偿的。只有合法且在期限内是可以进行补偿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孩子跟着那个女人离婚后,女方拆迁子女能否享受拆迁赔偿
一、拆迁后新生儿有补偿吗 1、拆迁后新生儿有没有补偿,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孩子是在被拆迁的户口本上的,拆迁法公告后出生的孩子有赔偿; (2)如果孩子没有在被拆迁的户口本上的,没有补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拆迁有哪些补偿 拆迁有以下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土地归谁所有30年
土地使用二十年以上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村里修路承包商把房子拆了责任主体应该找谁
您好,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农村土地确权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农村土地确权流程如下: 1、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书、登记原因证明材料等; 3、审核材料,通过后登记造册; 4、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由于光伏发电项目占用草地有哪些补偿 算犯法吗?金
你好,向农牧局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