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离婚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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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连州坊,但是我们没有结婚证,只是在一起生活了20年,房子我还能住吗还能住吗?
法律分析:没有领结婚证,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双方收入均为个人所有,没有结婚,二人仅处于同居关系,对其中一方所负债务,另一方没有义务承担。 婚姻关系中,一方负债,若经另一方追认为夫妻共同债务,或是借款用于日常生活,另一方对此债务应付连带清偿责任。在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中,配偶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在同居关系中,无论同居双方关系如何,另一方都不可能成为一方的法定继承人,除非其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自己死后将财产赠与另一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你好!我是女方,婚前男方买的房,没有我名字,小孩落户在我爸妈家,男方是外地,我想着小孩上小学是怎么办
您好,具体情况建议您致电咨询当地户籍主管部门
想问一下。再办结婚证。我应该怎么保证我房子的情况下和她领证?
你好,这个是可以帮助解决的,是在哪里的纠纷呢
车的事,我名下的车,
你好,根据您描述的说明情况
你好!我想问一下,夫妻共同房产,在一方名下,他可以转赠其他人么?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不能
老婆想离婚,还有房贷没有还完,老婆不要房子了,房贷还需要她还吗
你好。这个情况离婚也是需要把财产分割好
你好,请问离婚房子财产归女方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起诉离婚的
办离婚证必须回原籍吗
法律分析:不一定,办理离婚一般来说都是需要回原籍的,但是这个在法律上并不是必须的一个事情,在法律上是有着相应的不回原籍的例外的,只是很多人都不知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你好,夫妻离婚后买房可以写俩个人的名字吗
你好,你目前想表达什么呢,你们同意就可以了
男女双方分居多年,男方和后面的那个女子一起操办了一套新农村房子,这个房子归属问题
你好纠纷可以直接起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