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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关系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各有角色,保险费交付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指定与变更受益人需遵循规定,保险金请求权可转让但有限制。本文详解三者关系及义务,助你更好理解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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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关系
临时牌照过期之后保险可以理赔吗
  临时牌照过期后,保险是否理赔?交通肇事后如何申请理赔?超速事故理赔流程是怎样的?本文将为你解答这些问题,让你了解保险理赔的相关规定和流程,维护自身权益。
#保险合同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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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牌照过期之后保险可以理赔吗
投保人法定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
  投保人在何种情况下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包括违反告知、通知、保证条款等义务。了解这些情形,有助于维护你的权益。还有疑问吗?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为您暖心解答。
#保险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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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法定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
投保人法定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
  投保人在何种情况下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包括违反告知、通知、保证条款等义务。了解这些情形,有助于维护你的权益。还有疑问吗?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为您暖心解答。
#保险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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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法定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
受益人变更需准备何种保险手续材料
  受益人变更需的保险手续材料有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被保险人身份证、新受益人身份证等。受益人变更的流程是得到被保险人同意、准备所需材料、前往保险公司柜面办理等。
#保险合同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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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变更需准备何种保险手续材料
我受伤了,能不能要求保险公司陪伴父母误工费?
法律分析:工伤的费用与工资全额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承担,不存在误工费的问题。如果在救治伤情中产生的护理费也会由企业承担护理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我代位求偿,但对方保险公司不给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代位求偿是法律和合同赋予被保险人的权利,这是保险公司的义务,不是保险公司服务。如遇保险公司拒绝代位赔偿,可录音后直接向保监局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在武汉看病花了两万元,在当地医院可以报多少?
新农合在不予包销的情况下报销了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在武汉看病要花2万元,在当地医院能报多少
询问当地主管机构确定
武汉医疗事故纠纷委托律师如何收费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确定的
武汉医疗事故诉讼律师费用是多少
你好,诉讼费要根据你的诉讼请求确定的
武汉医疗事故赔偿诉讼委托律师费用是多少
这个要看你具体是什么事项,要看案件实际情况
武汉医疗事故辩护委托律师怎么收费
我国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律师应当收取代理费的数额,所以医疗事故罪辩护律师费可以由律师和当事人进行协商决定数额。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武汉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找律师怎么收费
你好,需要看具体情况才能确定
武汉医疗事故诉讼律师费要给多少
医疗事故诉讼费用首先是由提起诉讼的原告方预先交纳诉讼费的,等到判决书下来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当然胜诉方愿意承担费用的可以由胜诉方承担。<br/> 法律依据:<br/>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br/>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br/>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br/>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br/> 第三十条<br/>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武汉医疗事故纠纷律师费多少
你好,需要按照具体案情判断
意外险能赔误工费吗
意外险能赔误工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