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名誉毁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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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律师问答
还做出侮辱的行为,紧接着和另一店员抢我手机,我被派出所处罚,我怎样才能让骂人者受处罚或责任
遭到辱骂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名誉权侵权之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如果行为人的辱骂行为构成了犯罪或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受害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br/> 法律依据:<br/>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br/>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br/>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br/>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br/>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br/>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br/>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br/>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如果像这样,班费一千一百然后有人造谣说一千六百造成了我精神上和名誉的伤害 ,此人已满十六岁,可否立案
名誉被他人诽谤,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