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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质押期间可转让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3-30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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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商标是去也无形的资产,并且商标权是可以质押的。那么,商标权质押期间可转让吗?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商标权质押期间可转让吗

  依法可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其所有权虽然仍属于商标专用权人、专利权人及著作权人,但由于该财产权是为质权人设定了质押担保的。

  因此,出质人不能自由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如果允许出质人自由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则无论是有偿转让,还是无偿转让;无论是许可他人有偿使用,还是许可他人无偿使用,都将损害质权人的利益。因为一方面转让的费用和许可他人使用的费用质权人难以控制和取得。另一方面出质人无限制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必然导致该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价值的下降,质权的保障程度也一同随之下降,最终的结果必然损害了质权人的利益,不利于担保债权的实现。

  但是如果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将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所得的收益如何处理协议好,出质人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商标权质押期间可转让吗

  二、商标权的转让原则

  在转让商标权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依照该评估价值处理债务抵偿事宜,而且,要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订立的商标权转让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任何一方都应认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不能以其他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转让注册商标合同的受让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得以注册商标为自己制造、销售伪劣商品作掩护。

  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得对与受让人的商品相类似或者相同的商品使用已转让的商标,除非与受让人订有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否则,受让人有权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起诉原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商标转让人。

  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解决,上述途径皆行不通的,通过诉讼最终解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争议的,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商标权的主体是什么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主体有如下5种人:

  1、企业、事业单位:企业必须是依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2、社会团体:即提供服务或经核准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商品的需要使用商标的社会团体。

  3、即依法取得工商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体工商业者。

  4、个人合伙。

  5、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其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与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商标权质押期间可转让吗的相关内容,综上,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商标权质押期间也是可以转让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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