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征地拆迁电话律师

日照
征地拆迁
综合排序
张瑞锋
在线
张瑞锋
3分钟内响应
服务3751人 好评4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电话咨询
付相杰
在线
付相杰
3分钟内响应
服务384人 好评57
擅长: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电话咨询
王际航
在线
王际航
3分钟内响应
服务1400人 好评18
擅长: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建筑工程,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
许仙凤
在线
许仙凤
3分钟内响应
服务2.65万人 好评249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继承,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公司企业,劳动纠纷
电话咨询
韩文华
在线
韩文华
3分钟内响应
服务1768人 好评13
擅长: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建筑工程
电话咨询
王振迪
在线
王振迪
3分钟内响应
服务1094人 好评3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行政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征地拆迁
电话咨询
柳连强
在线
柳连强
3分钟内响应
服务7828人 好评25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行政纠纷,公司企业,继承
电话咨询
王珂铭
在线
王珂铭
3分钟内响应
服务22人 好评3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继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征地拆迁,房产纠纷,建筑工程
电话咨询
1/3
最新咨询
最新问答
日照拆迁该如何给补偿
法律分析:拆迁赔偿款一般四十五个工作日到账。拆迁补偿费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三方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基本农田载果树:,怎么处理
基本农田栽果树,常见处理方式包括规劝恢复耕种、引导种植经济果木、依法保障基本农田等。选择时需考虑当事人意愿、果树移栽可行性及法律法规要求,以平衡农业发展与法律遵守。
日照市公路征地补偿的相关标准
一、二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二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如下:(1)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三项。前两项补偿给村集体,后一项补偿给实际建设和种植者;(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征地有什么条件征地有以下条件: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2、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以及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5、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日照修建房子怎样算补偿
法律分析:1.房屋补偿费,也就是房子本身的补偿。2.装饰装潢补偿,也就是室内外装修补偿、像吊顶、地板、包门窗、墙纸、涂料、墙砖、吊灯、洗手池、马桶、灶台等等。3.附属物补偿,包括水井、地坪、院墙、院内花草树木、花坛、铝合金等等。4.搬家费。5.临时安置补助费。6.搬迁奖。7.院内土地补偿。8.院外小菜地。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日照征收如何算赔偿
国家赔偿费用: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户籍由农村转为非农业。怎样确定农村土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确权不仅是对农民土地所有权的确定,也是减少农地冲突的积极举措。以前很多人搬出农村户口,改成非农业户口,那么农村的土地权还能确认吗?一、什么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是指依靠国家发放口粮的城镇户口居民。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最大的亮点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这意味着区分“农业”和“非农业”户籍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由此产生的蓝印户籍等户籍类型也将消亡。今后,每个中国公民的户籍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籍,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2.非农业户口可以确认农村土地权利吗?原农村户籍变更为非农业户口的,只要全家未迁入设区的市定居,土地承包权未返还村委会,农村承包土地仍可登记确权。土地未移交的,未归还土地的农民可按户籍《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直接办理权属登记。上学、服刑和从军事账户中迁出的人仍然可以登记他们作为共有人的权利。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8条规定,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在农村原住房产权不变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迁后不批准重建的,由集体收回土地使用权。第五十条。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农村专业户宅基地分别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原本属于原村农村的非农业人口的住房可以得到证实。但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通过法定继承程序取得的宅基地及其房屋可以确认。因学习、就业或服兵役正常迁移到非农业户口的,可以确认原经法定程序批准修建的宅基地和房屋。因为结婚和避难迁移成为非农业,原来批准建设的宅基地和房屋可以确认。出于服刑等原因,如果你移民成为非农业成员,原批建房子的人可以确认权力。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重点工程建设、地质灾害、新农村建设、山区搬迁等原因异地批准建设的。199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前,可以确认原城镇居民合法建造的农村房屋。
被别人确认的土地还能回来吗?
可以通常诉讼等方式要回,要根据案情决定采取哪种维权方式更有利。一、如果存在权属争议的,可以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国土资管理部门确权。二、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一方有合法的使用权证、承包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的,可以协议商讨回,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委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无房屋,不批准申请建房怎么办?
没房住又不批宅基地处理方法如下:1、申请宅基地不批的,首先是有偿退出政策,也就是说主动让出闲置的宅基地,政府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2、其次可以申请村里的存量建设用地作为宅基地建房,又或者是申请农田耕地作为宅基地建房;3、可以向村里提出要求宅基地鉴定,然后报乡政府审核农村的宅基地是乡镇的村建规划部门审批的。农村宅基地建房的,需要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进行建设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宅基地审批流程是什么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2、现场勘查。乡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4、委员会审查。村委会申请人提交的农村住宅土地使用和建筑为审查和签署申请表,申请人的原始住宅用地和家庭成员生活情况,签署的头,同时,村民委员会的加盖公章,报乡人民政府审核;5、审核上报。乡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7、放样。由土地和资源协调人员根据《村镇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现场布局,范围、填写《放样卡》,放样人在“放样卡”上签字。在发放样品后,申请人可以开始施工;8、验收证书。新建、改建、扩建农村住宅,应当构建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接受初始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依法申请土地和房屋产权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的所有权证书。
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