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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苏州吴中的就是我家小孩用手机玩地铁跑酷充钱了还能退回来吗?
法律分析:可以。若要追回则需要拿出两个证明,如下:1、因为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你是孩子的监护人,你要证明孩子在玩游戏充钱的时候,你不在场。2、你要证明,你的手机的使用和充值,都是由未成年人实施的。如果孩子年龄小而且充值金额大,可以要求退款。我国法律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同意、追认。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无效,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劳动能力等级鉴某某果有异议怎么办
一、对劳动能力鉴定不服怎么办1、对劳动能力鉴某某果不服的,申请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在收到该鉴某某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但再次申请鉴定的结论则为最终结论。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某某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某某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某某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某某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二、对工伤鉴某某果不服怎么办对工伤鉴某某果不服的,不服一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处理的结果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了仲裁之后仍然无法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民事诉讼。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我目前已经做完劳动能力鉴定,鉴某某果是10级工伤。我公司是没有给交社保和工伤险我现在还能申请工伤赔偿待遇吗?
若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凭工伤认某某论、劳动能力鉴某某论,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若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双方可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协商不成的,职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依仲裁结果主张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我去年在煤矿井下左脚大母踝关节受伤,鉴某某果是骨裂,老板说评不上工伤,请问我现在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1、劳动争议发生后,可以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投诉,也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务必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投诉,1233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维权电话。2、投诉,1233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维权电话。3、对于已经仲裁完成的劳动纠纷,如果单位拒不履行,受害人可以要求强制执行3、对于已经仲裁完成的劳动纠纷,如果单位拒不履行,受害人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没谈过恋爱的男生在追求期间给我买东西要还钱吗?
得看具体行为条件,目前的表述无法确认
扣押手机的公安局不见了
公安局扣押手机,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八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