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交通肇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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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律师问答
醉驾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应该怎样处罚
  醉驾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本文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规定,包括自首情节的考虑和民事赔偿责任。了解醉驾的严重后果,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交通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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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不是车主开的由谁担责
  当交通肇事逃逸的司机并非车主本人时,责任归属如何判定?车主在哪些情况下需承担赔偿责任?本文将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条款,为您揭示其中的法律责任与风险。
#交通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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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队拖车费收取规定
  交警拖车费用问题一直是车主关心的焦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在拖车过程中不得向车主收费。本文详细解读了拖车费用的相关规定,帮助车主了解自身权益,并提供了争议处理的建议。
#交通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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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逃逸扣6分罚款2000人拘留15天我们都出来修对方的车,人没事不想拘留要多少钱?
您好,交通肇事逃逸,罚款的数额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
事故发生后开车走了,然后又回去了算逃逸吗
撞车了走了又回来了可能涉嫌逃逸,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会怎么样,会不会被判刑?
法律分析: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是可能要被判刑的。没有驾驶证撞人(致人重伤以上)涉嫌了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加重处罚因素,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父母2年前办理了离婚证、但实在是在一起生活生意上的事情。离婚协议上写着什么都归母亲
现在又是有争议了吗?讲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