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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问答
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有何不同?本文详细解析两者在概念、赔偿性质及鉴定时间上的区别,并概述伤残鉴定流程与等级鉴定条件。让你全面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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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有何不同?本文详细解析两者在概念、赔偿性质及鉴定时间上的区别,并概述伤残鉴定流程与等级鉴定条件。让你全面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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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八级私了赔偿多少
工伤八级私了赔偿金额因地区不同而异,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等九项内容。本文将详细解读赔偿项目和标准,以及计算与发放细则,助你了解
工伤赔偿
的全貌。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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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费报销规定
工伤鉴定费能报销吗?如何支付和管理?不服鉴定怎么办?本文详细解读了《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鉴定费报销、支付责任和管理办法,以及不服鉴定的再评审程序。
#工伤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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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与一般赔偿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工伤赔偿
与一般赔偿有何不同?本文详细解析了
工伤赔偿
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在责任主体、关系、性质、归责原则等方面的差距。同时,探讨了
工伤赔偿
的责任主体和一般赔偿的法律适用。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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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盐城和上海献血1700毫升,现在妻子在苏州需要用血怎么办?
需要就具体情况而定
您好。我交上海的社保,现在左脚第1一2跖骨折可以申报工伤吗?
你好,有劳动合同,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
你好,请问工伤肋骨骨折三根在上海能评级吗
根据你的陈述,这种伤可以评到伤残等级
你好,我一个朋友在出了点儿事,家里面的法院需要要上海这边的伤残鉴定应该去哪里做?
可以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上海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你好,建议律师介入处理相关事宜
在上海工地受伤评了九级伤残大概能赔多少钱
你好你这边是公司方还是员工方呢
上海农民工工伤赔偿
农民工工伤赔偿的范围:住院伙食补助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上海下放工人丧葬抚血金多少
你好可以给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十年凃装工得了肺病,该怎样办?我在上海嘉定
你好,建议你申请职业病的鉴定。
我是去年在上海送外卖受的伤,今年8月做的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按今年,还是去年
你好,这种一般是按上一年度
在上海工伤鉴定等级后,我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赔偿,提供银行卡复印件,还是必须委托人原卡?
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 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你好,我来自河南的农民工,在上海的建筑工地上骨折了。如何向老板要补贴?
工人受伤严重但老板能力有限,如果老板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如果没有为其参保的,则相关费用仍然要由老板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br/>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br/>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br/>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br/>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br/>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br/>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br/> 第三十九条<br/>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br/>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br/>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br/>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你好?我是河南农民工,在上海建筑工地骨折,怎么向老板要补贴。
劳动者在工地施工时摔伤,经认定为工伤,但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上海在职员工因病去世,公司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企业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公司不需要赔偿,而是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待遇,一般由丧葬费、抚恤金(救济金)、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组成,丧葬费和抚恤金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 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公司有没有补偿上海市在职员工因病死亡?
一、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后,公司有什么补偿 1、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后,公司补偿有以下这些: (1)丧葬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 (2)抚恤金,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3)遗属生活补助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职员工因工作原因死亡,公司补偿不给如何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上海在职员工因病去世,公司有补偿吗?
职工因病死亡的,视为工伤,单位应当赔偿: 1、在职员工因病去世的,视为工伤,单位应当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经批准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贴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上海伤残鉴定费用是多少
费用:伤残鉴定一般为1200元,三期鉴定900元,具体以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收费标准为准。 一般做伤残等级鉴定至少需要以下材料: 1、病历本及住院的大病历本。 2、所有的X片子。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出、入院小结。 5、被鉴定人身份证。 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023年上海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般九级工伤的赔偿标准: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计算方法: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2.工亡待遇标准: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我一个朋友在上海青浦区工地上班死亡了赔偿怎么算?该陪多少钱?
工地上死人的赔偿需要看死者的户口类别、死者的年龄、死者为正式工还是劳务派遣等等。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额一般在20万元左右,城镇居民的赔偿金额在40万元左右。与工地建立劳动关系时,死亡可享受工伤待遇;与工地形成雇佣关系时,死亡属于人身损害,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我在上海工伤有社保中指骨折,能得到怎么样培偿?
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得出的最终结果就是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数额。具体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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