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刑事辩护律师

哈尔滨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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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22号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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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市律师-李晓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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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86号九三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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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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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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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市律师问答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如何处罚
  本文将会解读《刑法》中关于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处罚规定,包括不同情节的刑罚标准。同时,探讨如何维护个人权益并寻求法律援助的重要性。
#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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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住宅罪有什么规定
  本文介绍了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法律规定、故意与过失的鉴别以及严重情节的构成。通过明确法律规定和适用标准,有助于理解和适用这一罪名,确保法律的公正、公平和有效实施。
#非法侵入住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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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一审是如何规定的
  本文详细解读了刑诉法一审程序的规定,包括一审的概念、任务以及自诉案件的审判特点。文章旨在帮助读者了解一审程序的基本流程和要点,确保审判的公正和合法。
#刑事第一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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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幼女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强奸幼女在我国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根据《刑法》规定,强奸幼女被视为强奸罪并从重处罚。文章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依据,并列出了具体量刑情形,以强调法律对此类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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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幼女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拘留的时间计算在刑期内吗
  刑事拘留时间计算在刑期内,判决前羁押一天可抵扣刑期一天。拘留对刑期影响体现在刑期的折抵上,不同刑罚折抵方式不同。了解刑事拘留后果及流程,有助于更好应对法律问题。
#刑事拘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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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的时间计算在刑期内吗
尚志市服刑人员,判四年,分配到哪里?
尚志市服刑人员判四年,会分配到哪里?
分到哪里看监狱管理局安排,到服刑监狱后一般每月可以探视一次
请问尚志法院什么时候开门你知道吗
你好,现在法院不对外,可以打电话沟通
请辩护律师要多少钱?最好是尚志的律师
你好,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我有个案件在哈尔滨市
您好,具体什么问题可以聊一下
怎样查询我在哈尔滨有没有案件
你好,具体是什么案件呢
判刑四年关哈尔滨哪个监狱
不一定的,到监狱后可以和家里联系
我在郑州,对方在哈尔滨起诉我,传票已经收到,21号开庭,我需要过去吗
您好,是什么案件呢,您是那一方
被骗一万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贷款软件刷没额度了我在哈尔滨他在大庆(在同一个省)
你好这边建议你报案处理哦
容留他人吸毒几个,有一次我拉朋友去哈尔滨,车里五个人,四个人吸了,我这是不是成容留了
你好,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尚不构成犯罪的。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参照最高检的立案追诉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规定:[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2、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3、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5、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量刑: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你好他们说我的律师函发到尚志XX我打电话他们说没有我想问你下律师函是发到公安局吗
律师函引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 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哈尔滨寻衅滋事对方两个轻微伤,初犯,投案自首,有判缓刑的可能吗?
法律分析: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哈尔滨盗窃多少钱可以立案
一、偷多少金额可以立案 1、被盗金额超过1000可以立案。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就属于盗窃罪立案标准中数额较大的构成要件,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 【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盗窃罪的行为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 2、盗窃罪的行为是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 3、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才成立盗窃罪。
如何惩罚哈尔滨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量刑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如何惩罚哈尔滨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量刑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如何惩处哈尔滨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行为人构成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哈尔滨人是沈阳的第一次开庭。他们没有去判决书。执行局可以让他们不去吗?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你好,对方去了吗
哈尔滨人开庭是沈阳的第一次开庭,没有去判决书,执行局可以不去吗?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可以向法庭申请延期开庭
在哈尔滨开庭的人是沈阳的第一个开庭没有去判决下来,执行局可以让他们不去吗?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能开庭的且作出判决的
你能在不同的地方立案吗?例如,人在哈尔滨,被告在北京,我能在哈尔滨起诉他吗?
起诉需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记,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的条件如下有哪些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