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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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律师-孙奇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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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1588号中海国际1幢2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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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奇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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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律师-骆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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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兴中路375号B幢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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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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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律师-沈国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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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街道财富广场5号楼3楼(上虞市人民法院南门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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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国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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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律师-涂田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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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律师-俞凯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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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路和悦广场写字楼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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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七星街道七星路99号和悦广场写字楼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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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律师问答
交通事故人伤保险怎么赔付标准
  交通事故人伤保险的赔付标准是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凭证计算医疗费;按照护理人数计算护理费等。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赔付流程是当事人需要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反馈情况等。
#交通事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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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伤保险怎么赔付标准
机动车改色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机动车改色需要的手续包括当事人需要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表,接着由车管所工作人员对机动车进行检查等。机动车改色需要的证件包括车主的身份证、行驶证等。机动车擅自改色可能会被处以罚款。
#机械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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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改色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车主把车借给别人肇事逃逸了谁的责任
  车主把车借给别人肇事逃逸了责任由车辆的实际驾驶人承担,车主对于事故发生有过错的,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车主把车借给别人肇事逃逸的追查方法有调查现场、查看监控设备、发布通缉信息等。
#交通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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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把车借给别人肇事逃逸了谁的责任
汽车碰伤人怎么赔偿
  汽车碰伤人的赔偿包括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治疗费用计算医疗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计算误工费等。汽车碰伤人主张赔偿需要收集的材料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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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碰伤人怎么赔偿
高速倒车怎么处罚最新扣分
  高速倒车的最新处罚是一次性扣十二分。如果当事人对高速倒车扣分的处罚决定不满意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交通管理行政部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安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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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倒车怎么处罚最新扣分
绍兴交通肇事赔偿标准是什么
还要根据事故认定、受害人情况等确定
上虞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认定标准是什么
具体情况要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和认定标准是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什么是上虞交通肇事责任对半认定标准?
您好,  首先,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认定的标准分别是:
上虞市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认定标准是什么?
具体情况要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和认定标准是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上虞交通肇事责任对半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责任划分标准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的,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绍兴柯桥,问问交通事故的误工费,一天的护理费是多少?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护理费计算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即: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绍兴柯桥,问一下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护理费是多少天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和护理费是根据实际损失来赔偿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根据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参考资料来源:睢宁县政府——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绍兴柯桥,问一下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护理费有多少一天
交通事故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时间进行计算。收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人数原则上其一人,但医疗机构有意见的,参照意见。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在诸暨有车辆鉴定吗
具体可以协商解决
诸暨市 车祸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死亡人员未满60岁,无抚养人员
过失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根据受理交通肇事事故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倍,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倍计算。 <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br/>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br/>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br/>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